2023年8月2日,由中国版权协会、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指导,四川省版权协会、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保护研究基地、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中版链科技有限公司等主办,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等承办协办的“2023体育赛事版权发展与保护研讨会”在蓉举办。研讨会分为中国体育赛事产业发展与保护、体育赛事版权司法行政保护、国际体育赛事版权运营法律问题、未来科技与体育赛事版权保护四个部分,研讨会全程由四川省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春海、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主任廖怀学主持。
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正在成都如火如荼地举行,本次研讨会亦恰逢其时,邀请了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等三级法院的知识产权业务审判业务专家,来自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等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腾讯、咪咕文化、未来电视、四川体育产业集团、虎牙直播、中版链、安盾网等体育赛事产业链的企业代表等百余人共同探讨新业态、新技术、新趋势下的体育赛事版权保护问题,以期为体育赛事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出建议,助力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体育强国”目标的建设和落地。
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 注意!这些知识很重要!~1(点击观看视频)
因篇幅较长,研讨会综述分为三篇持续推送,此为第三篇。
Part5议题三:未来科技与体育赛事版权保护
腾讯集团高级法律顾问余利勇先生作《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的难点和治理建议》主题分享。
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其一部分短视频平台履行版权治理责任不力,导致侵权泛滥、传播迅速。短视频制作简便、上传速度快,在平台算法推荐加持下,传播快速、广泛,仅靠传统的发送侵权通知的方式,无法有效阻止侵权的持续发生和传播。其二盗版网站直播侵权严重,权利人自力救济困难。盗播平台多为“三无”网站,且服务器位于境外,侵权主体难以定位,权利人难以通过常规发函投诉、司法诉讼等方式获得救济。
关于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的治理建议,在立法保护上,建议修改著作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平台责任。如将平台热播期间收到大量侵权通知函、通过算法推荐热播节目、主动建立赛事专区、侵权话题等行为,明确纳入“应知”“明知”的情形;顺应技术和行业发展,将过滤、拦截等措施纳入网络服务商对侵权需采取的“必要措施”中,从过往诉讼种平台采取的治理措施和作出的治理承诺来看,目前平台是可以做到一些主动治理措施的。
在司法保护上,希望法院能够充分发挥行为保全、高判赔和惩罚性赔偿这三把利剑的作用,通过适用行为保全制度及时保护时效性较短的热门赛事节目;充分考虑赛事节目的高价值性和高额版权费,提高体育赛事侵权判赔金额,对严重侵权情形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侵权治理。
在行政保护上,将NBA、男篮、世界杯等热播赛事节目,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进行保护;借鉴、延续冬奥经验,行政机关对重点赛事进行常态化的侵权专项治理,明确平台版权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小网站封堵机制,批量系统化处理侵权网站;严厉查办部分拒不履行版权治理责任的侵权平台责任;同时,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侵权治理,倡导版权保护,推广形成行业规则。
北京中版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政操先生作《区块链技术在体育赛事版权保护中的应用》主题分享。
网络版权保护具有作品数量大、类型丰富、确权成本高、传统登记模式效率低等著作权确权难题,侵权数量巨大且动态持续、个性化推荐和地域屏蔽等带来的侵权监测难题,侵权手段隐蔽、难发现等取证难题,以及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产业链不完善、拿授权动力不足等维权交易难题。
区块链具有的防篡改、可追溯、数据共享的显著特点,在体育赛事版权保护中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可以有效辅助进行著作权确权,显著提高登记效率,降低确权成本;可以基于技术手段进行智能化侵权监测;可以进行侵权证据固定,提高取证效率、降低取证成本;还可以助力版权交易。
版权可以比喻为一架飞机,文化产业和版权产业能够快速发展,就需要插上它的科技翅膀给大家更多的空间和可能。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克峰律师作《体育直播赛事盗播案件中的行民衔接问题》主题 分享。
体育赛事直播权利保护天然契合行为保全的要件:第一,权利基础稳定,体育赛事作品属性明确;第二,侵权行为明显,盗播平台没有相关赛事授权;第三,体育赛事时效性强,不及时制止侵权将导致权利人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第四,盗播平台没有任何合法利益受损。
治理非法网站/App盗播体育赛事直播面临的困难包括:非法网站/App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法,如频繁变更注册主体,使用境外服务器托管,实际控制人信息不实等。
加强体育赛事盗播治理,可以采用的工具包括:第一,相关部门如版权局可将赛事作品列入预警清单,对盗播平台进行行政处罚;第二,通信管理局可采取断网、下架等措施;第三,网信办可将盗播App下架,维护健康网络环境;第四,多个部门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盗播获利链条;第五,法院可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衔接,提高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力。
特拉斯塔克高级全球隐私经理卢依女士作《体育机构与赛事中的个人数据收集和隐私保护》主题分享。
个人数据收集和隐私保护是体育机构运营、体育赛事组织绕不开的话题。体育数据收集场景非常丰富,其一是体育机构,联盟、俱乐部或联盟下属球队,收集运动员数据和网站或APP用户数据;其二是体育赛事主办方收集运动员数据、赛事活动数据;其三是支付、内容、物流等服务提供方收集用户数据和运动员影像,体育管理平台收集运动员数据进行赛程和运动员的管理,数据服务平台将赛事相关方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匿名化然后去进行分析、统计和研究。
在这些场景中,数据违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风险甚至刑事责任,数据泄露可能导致机构或运动员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大规模数据泄露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国际赛事还可能存在数据跨境传输风险。风险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机构或者组办方是否有建立完善的隐私管理制度,直接原因包括数据超范围收集、使用、存储,未能建立全周期的数据保护机制,缺乏对于高风险数据传输活动的梳理与风控。
在优化隐私保护机制方面,建议体育机构或平台企业建立机构隐私管理框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建议体育赛事主办方指定专业人员梳理活动隐私合规要点及识别相关风险,审核合同隐私与数据安全相关条款,进行相关产品及网页数据收集使用情况合规与披露,建立数据泄露应对机制,建立隐私工作小组,实时维护合规流程及响应突发情况,建立赛事前,赛事中及赛事后的全周期隐私保护机制。
虎牙高级法务经理杨文君女士作《电竞赛事直播中的版权保护》主题分享。
电子竞技拥有巨大的潜力,已正式列为杭州亚运会的比赛项目。2022 年,中国电子竞技产业收入为 1445.03 亿元,中国电子竞技用户约有 4.88 亿人,中国电子竞技产业内容直播、赛事、俱乐部及其他收入共计 267.01 亿元。在疫情之后,数据应该会有提升。
电竞赛事直播主要分为个人直播(UGC模式)和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直播(PGC模式),后者又进一步分为游戏内画面、游戏外画面,游戏内画面主要是通过游戏自身的OB功能,记录游戏内选手操作虚拟角色与其他玩家进行对抗的过程。游戏外画面就是在主办方或者承办方的安排下,通过摄像机等仪器拍摄选手的一些竞赛画面,还有赛场的舞台游戏解说,现场观众等游戏外的内容,这里就属于PGC。整个直播流程就会涉及到游戏版权方、赛事主办方及下游的电竞内容分发环节。通常情况下,要举办大型电竞赛事的直播,需要取得游戏版权方的授权。而在平台自制赛事中,游戏版权方、赛事主办方具有身份重合性。
在电竞赛事盗播案件中,赛事主办方的诉讼权利、自制赛事的侵权赔偿额计算、网络版权监测等问题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