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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首例摄影作品维权案迎来胜诉判决!
发布时间:2021-07-13

维权中心首例摄影作品维权案迎来胜诉判决!

近日,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依个人会员陶先生申请启动的一起摄影作品维权案迎来了法院判决。此案为版权协会维权中心针对摄影作品著作权进行的首次维权活动,该判决不仅标志着本次维权活动的圆满结束,还展现了协会维权中心高效、专业、可靠的运作模式。

案情简介

协会会员陶先生系自由摄影师,于2013年4月12日拍摄得到作品《圆舞曲》,该作品是陶先生选取了独特的视角、光线和拍摄手法所形成的独创性作品。陶先生曾凭借此作品收获摄影行业诸多荣誉。2020年5月18日,陶先生发现秦皇岛某主体未经其允许,私自在网页文章中使用了该幅摄影作品,并将该摄影作品设置为其线下活动演示文稿的首页被突出使用,且长时间作为活动背景。秦皇岛该主体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陶先生的署名权与放映权。双方经过私下洽谈未达成合意,故而陶先生求助于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协会维权中心接受陶先生求助后,迅速为其分配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的维权专家,迅速展开调查、立案、诉讼等一系列维权服务。从开庭到裁判,20天之内获得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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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观点 

成都中院仔细参考协会维权专家帮助提供的事实证据以及阐述的代理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判决秦皇岛某主体侵害陶先生就涉案作品的署名权和放映权,并判令其赔偿陶先生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启示意义

摄影作品案件维权核心在于作品的及时存证。由四川省版权协会同四川CA合作开发的“四川数字原创保护平台“,可为原创作者提供版权作品备案存证服务。原创作品权利人可以在需要时向平台申请备案电子证书,来证明电子文件在某一时刻存在的真实状态,使原创作品的原始性和内容完整性得到便捷有效的保障,并在作品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效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

四川省版权协会为优化版权维权公共服务供给,形成侵权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线索的接收、转交、跟踪和反馈,决定并成立维权中心。协会维权中心广泛吸纳优秀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服务,现有大量熟悉版权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版权从业经验的律师、专家、学者出任维权专家。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一如既往欢迎省内各界有需要的主体前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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