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版权协会简报32期
司法·政策
中国信通院发布《“十三五”中国网络版权治理白皮书》
2021年9月26日,2021首届数字化社会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政策法律研究部主任毕春丽发布《“十三五”中国网络版权治理白皮书》。
报告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网络版权成为文化生产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突破爆发的历史交汇期,我国互联网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规模应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全面融合,带动内容产品形态和传播方式变革,也向传统的版权治理体系提出挑战。网络版权治理在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关系到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激励。经过多年探索,我国的网络版权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网络版权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手段和治理成效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版权治理之路。
白皮书核心观点
1、网络版权治理理念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顶层设计上,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认识更加科学、深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不断符合技术发展规律和知识产权发展的内生性需求,知识产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主动作为,传播中国智慧,谋求建立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秩序。
2、网络版权治理机制由分散粗放向统筹规划转变。调整版权统一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内容与宣传,司法审判专业化趋势加强,为版权专业化治理提供组织保障。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监管资源整合配置。区块链、智能算法、云计算等技术措施融入版权保护,推进网络盗版问题的全链条治理。
3、网络版权治理手段由“单行”向“并行”转变。以“政策与法律为引领、以政府治理与司法保护为保障、以社会共治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版权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多种路径优势互补,形成治理合力。在立法层面,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体现新技术发展。在司法层面,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审判规则,助推网络空间法治化。在行政层面,“剑网行动”成效显著,执法机关将主动监管与重点监管有效结合,灵活使用多种监管方式,引导热点领域规范发展。在社会层面,非政府主体承担越来越多的版权治理职能,逐渐形成市场机制与社群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在版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4、网络版权治理成效显著,产业规模持续扩张,用户付费意识提升,网络版权在数字贸易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助力。展望未来,需要在网络版权价值转移转化机制、多元主体中权利义务设计和利益分配,重塑国际版权治理规则体系等方面提升治理能力,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版权治理体系。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2021 9/3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及知识产权的篇章主要有:
(十七)优化联动调解机制。与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用足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资源库,加大“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力度,针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涉企纠纷、知识产权、教育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争议、国际商事、涉侨涉外等领域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线推送各单位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进行调解。
(二十六)加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会同知识产权部门,系统分析本地区知识产权领域多发易发纠纷成因特点,推动完善预防性法律法规,加强示范性裁判指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非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提高在线多元化解质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建立正版图库交易平台等做法,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互联网著作权等涉网知识产权纠纷。
来源:知产力
2021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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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四川成都出台“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为加大四川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力度,成都市经信局等8部门印发的《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明确,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什么是首版次软件产品?申请认定的企业和软件产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记者今日从成都市经信局获悉,该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与应用,功能、性能先进或可打破行业封锁、垄断,产品质量可满足行业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不包括研制单位开发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申请认定的企业和软件产品在申请对象、知识产权、功能性能等六个方面的必备条件。其中,申请认定对象需为工商注册地址在成都市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申请单位徐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
软件产品应为首次发布且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符合成都市产业规划。
此外,申请对象上一年度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者应不低于5%,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者应不低于8%;用于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累计超过100万元。
在市场应用方面,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测评,或提供权威用户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记者 程怡欣)
转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来源:成都日报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获批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日前,国家版权局批复同意在四川天府新区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在9月24日上午举行的数博会开幕式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四川省版权局局长周青为“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区)”授牌。
成都天府新区成为继深圳前海、上海浦东之后全国第三家“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今后将在版权经济全领域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点带面推动全国版权营商环境的创新优化。
成都作为全国首个版权示范城市,拥有优质且丰富的版权资源。而作为落户地点的天府新区,近些年来也取得不俗的发展成果,已形成以网络视听、创意设计、文博旅游、高技术服务为矩阵的版权产业集群,结合区内以区块链、AI、5G、大数据为基础的新技术产业支撑,逐步成为国家西南地区的版权创造和管理的引领者。
据悉,下一步四川天府新区将以获批“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为契机,在优化版权交易模式、促进版权价值转化、探索版权金融创新,推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不断突破创新,引领区域版权经济迈上新的台阶。(记者 成琪)
转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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