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中心美术作品维权案迎来胜诉判决!
近日,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接受会员单位成都冰与墨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的著作权纠纷案迎来了法院胜诉判决!该判决不仅标志着本次维权活动的圆满结束,还展现了协会维权中心高效、专业、可靠的运作模式。
案情简介
成都冰与墨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荣获成都市版权示范单位,系四川省版权协会理事单位。
“快把动物放冰箱ICEANIMALS”【作品登记号2019-F-0006484】是由墨白文化公司享有著作权并在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进行登记了的原创美术作品。近期墨白文化公司发现,郭某未经其允许,私自在其淘宝平台开设的网店销售的手机壳商品将墨白文化公司所拥有著作权的两幅美术作品印制于手机壳背部,并在商品详情页详尽展示。郭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墨白文化公司对两幅美术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双方经过私下洽谈未达成合意,故而墨白文化公司求助于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协会维权中心接受其求助后,迅速为其分配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的维权专家刘青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迅速展开调查、立案、诉讼等一系列维权服务。此案近日迎来胜诉判决。
裁判观点
经对比,被告郭某所经营的“IGH趣杂屋”中销售的“IGH原创适用苹果12 手机壳创意熊猫iphonellpro透明xsmax个性可爱”手机壳上的图案与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快把动物放冰箱”系 列作品的图片的整体布局、局部构图以及内容、色彩、细节等方面基本一致。作为图片主体的熊猫与原告原创作品的熊猫的动作神态神情高度一致,被告在未获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原告的作品作为销售链接展示使用,作为商品使用,且未署原告之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仔细参考协会维权专家帮助提供的事实证据以及阐述的代理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判决郭某侵害成都冰与墨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涉案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令向成都冰与墨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启示意义
美术作品案件维权核心在于作品的及时存证。由四川省版权协会同四川CA合作开发的“四川数字原创保护平台“,可为原创作者提供版权作品备案存证服务。原创作品权利人可以在需要时向平台申请备案电子证书,来证明电子文件在某一时刻存在的真实状态,使原创作品的原始性和内容完整性得到便捷有效的保障,并在作品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效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
四川省版权协会为优化版权维权公共服务供给,形成侵权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线索的接收、转交、跟踪和反馈,决定并成立维权中心。协会维权中心广泛吸纳优秀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服务,现有大量熟悉版权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版权从业经验的律师、专家、学者出任维权专家。四川省版权协会维权中心一如既往欢迎省内各界有需要的主体前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