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1〕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业受理窗口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良好形象,现将《2021年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要点》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
2021年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
工作要点
2021年做好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有关部署,继续整合优化专利代办处和商标受理窗口,丰富服务职能,强化“一站式”服务,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的综合管理效能,推动窗口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专利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良好形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不断优化地方业务受理窗口布局
(一)大力推动尚未整合的窗口实现“一窗通办”。目前,仍有7个地方尚未完成专利商标窗口整合。有关地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窗口整合优化工作,深入调研“一窗通办”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政务服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统筹考虑窗口业务整合事宜,力争早日实现“一窗通办”。请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于4月30日前报送窗口整合推进情况报告。
(二)优化市县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布局。鼓励有关地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自贸试验区方案等有关部署和本地区商标业务实际需求,面向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域,稳步推进增设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研究建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两年商标业务受理量明显偏少、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明显不足的窗口,省级知识产权局应深入调查研究,给予必要指导。确属无存在意义的,应报请我局停止相关窗口受理业务。
二、健全地方业务受理窗口管理机制
(一)稳步推进专利商标业务融合。已公告设立的综合性窗口要加快专利、商标业务融合,规范窗口标识悬挂及网站、公众号等传播载体,逐步使用新名称对外发布相关业务通知、服务手册、宣传材料等。要结合社会需求,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措施,在业务办理、宣传、培训、咨询等各方面,推动专利和商标受理业务融合互促,充分展现“一窗通办”的新成效新面貌。
(二)落实各项业务保障和制度要求。专利业务方面,要严格落实专利制度规定和业务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业务管理、运行和保障工作,确保专利业务高质量发展。商标业务方面,要落实《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委托协议书》要求,做好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有关综合性窗口和新增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要加快形成商标业务能力。探索建立综合性窗口的联合检查机制,加强检查结果反馈运用。
(三)完善地方业务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窗口正式开展业务工作后,不得擅自停止或改变窗口工作职能、受托业务范围或办事地点等。规范地方业务受理窗口信息公告程序,需变更并公告相关信息的,综合性窗口向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申请办理,尚未整合的省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以及市县商标受理窗口向我局商标局申请办理。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各类知识产权受理窗口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督。
三、持续提升地方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能力
(一)拓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等各项业务。各有关地方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代办处队伍优势和窗口服务优势,支持综合性窗口积极承接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各项支撑性任务,拓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受理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窗口承担专利导航服务推广、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项目,参与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等工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
(二)健全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各有关地方要完善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人员管理和使用模式,保证窗口服务人员队伍相对稳定,提高窗口服务的专业水平。严禁聘用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人员为窗口工作人员。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青年骨干力量,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意识,给予广大创新主体更多便利和更强获得感。
(三)加强窗口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统筹专利局有关部门和商标局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分区域分专题开展地方业务窗口人员轮训,拓宽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渠道。各有关地方要根据窗口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专利代办和商标受理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知识产权新政策新要求,持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要加大窗口业务工作交流力度,建立案例指导机制,及时通报易发多发业务问题和先进服务经验案例,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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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 70 家影视机构联名发声
“5分钟带你看完一部大片”该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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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二审宣判游戏模拟器侵权案
吕某、林某两人是“95后”研究生,热衷手游,与普通玩家不同的是,两人根据“率土之滨”游戏中生成的战报和自己的编程知识,制作了游戏模拟器“率土模拟器”,向玩家们提供可以反复练习、提升技能、破解游戏玩法的平台,还申请了独立著作权。该款游戏的研发、运营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雷火)认为该款游戏模拟器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吕某、林某、杭州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网易雷火及某科技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某科技公司侵犯网易雷火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赔偿150万元,“率土模拟器”模拟“率土之滨”对战系统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0年7月2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率土之滨”游戏武将战法文字内容中,根据三国历史故事,并结合三国类开荒战法游戏规则创作而形成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可以认定为文字作品。“率土之滨”154副卡牌角色图片制作精美、风格典雅,具有较高的审美意义,符合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网易雷火指控“率土模拟器”著作权侵权成立,某科技公司赔偿150万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游戏功能的实质是游戏的规则式玩法,属于思想范畴,对于作为消费者的玩家而言,通过“率土模拟器”掌握游戏的规律,实现了对游戏时间一定程度的控制,很难说是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故无法认定网易雷火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到法律所承认的损害;“率土模拟器”虽客观上存在对游戏功能的干扰,但游戏功能并不像作品或发明专利一样受到专有权利的保护,且此类干扰是所有提供游戏经验、攻略、技巧的行为都具有的,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也不能认定某科技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
不过,某科技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在“率土模拟器”中使用涉案武将战法文字内容及武将卡牌形象,为游戏玩家提供在线模拟游戏,已经侵害了涉案“率土之滨”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杭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得当,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猛,游戏用户规模越来越大,行业实际销售收入高。在此情形下,网络游戏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越来越高,侵权者的侵权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以往将网络游戏的不同要素进行拆分保护的方法已经难以准确反映游戏作品的商业价值。由于游戏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武将卡牌形象等均能成为一款游戏的核心内容,故如何对整体游戏中的关键要素进行保护存在争议。
在游戏模拟器这种新兴事物出现时,如何平衡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促进游戏产业繁荣、技术进步的同时,打击恶意侵权行为,保护游戏研发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已然成为必要。该案对于界定游戏功能保护界限、鼓励技术创新和新业态发展、平衡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关系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对推动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法官提醒
首先,作为类似游戏模拟器的研发者,应尊重在先权利游戏的知识产权,在创作游戏玩法规则、数值策划、人物形象等核心要素时,应当严格把握模仿和侵权之间的界限。其次,网络游戏同业竞争者应当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原则。游戏是商业化的产物,在玩家参与游戏并不断升级的过程中,游戏公司应获得其合法利益,但对于通过不正当手段攫取的商业优势应不予保护。对于通过技术创新获取竞争优势和竞争利益的游戏创业者应当持包容、审慎态度,鼓励新兴业态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